南京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20

一、总则

为了鼓励交叉学科领域的高水平研究工作、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培养和造就跨学科、高层次科学研究领军人才,充分发挥现代分析中心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成立南京大学交叉学科研究平台,促使不同学科进行交叉融合的研究,资助校内学者和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工作,共同推动我校跨学科研究的发展。

1. 管理机构

(1) 交叉学科研究平台(以下简称“交叉平台”)成立学术委员会,由校内不同学科的79名知名学者组成,一届任期四年,负责项目申请的评审、评估和验收工作;

(2) 交叉平台挂靠在现代分析分析中心(以下简称“分析中心”),日常事务由分析中心负责。

2. 资助研究范围

交叉平台将紧密围绕我校物理学、化学、地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地理与海洋学、资源与环境学等实验性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相当科学意义的基础研究或具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3. 资助对象

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本校教学、科研人员。

研究经费

建议学校设立交叉学科研究专项经费,申请者申请该专项经费;或由申请者自筹研究经费。

分析中心提供条件

(1) 分析中心提供研究工作场所,为每个项目提供办公位置两个或以上,但每个项目所获得位置不得超过参与项目的一级学科数;

(2) 优先为项目组成员及研究生提供培训机会,以及经分析中心考核后自行上机测试的机会;

(3) 为批准的项目提供检测费用50%的优惠;

4)每一个获批学科研究项目课题组可以直接向现代分析中心申请分析测试基金一项,中心测试基金无需申请者提供配套资金。申请者必须是该学科交叉研究项目课题组骨干成员,具有博士学位,引进或留校工作不满三年。中心分析测试基金仅限于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现代分析中心所属仪器的测试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南京大学现代分析中心开放测试基金管理规定》。


二、项目申请

1. 交叉平台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项目的申请

(1) 项目必须由跨至少两个一级学科人员共同申请。对于参加过已结题项目的人员,以后在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时,只能和以往合作者不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共同申请;

(2) 符合跨学科研究的特征和要求;

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职称

3. 项目研究年限为二年

4. 申请者应从分析中心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通过e-mail提交,同时书面提交二份有合作各方所在院系签署意见的纸质申请书。

 

三、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1.分析中心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接受:

(1) 项目不属于资助范围,项目内容不符合申请要求;

(2)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3) 实际内容与已结题“南京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重复;

(4) 项目负责人的合作方来自与已结题“南京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相同的一级学科;

(5) 作为项目负责人,上一个项目被中止资助;

(6) 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提交上一个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报告被学术委员会评为不合格者;

(7) 项目组成员包括研究生违反分析中心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未完成赔偿者;

(8) 项目结题后或被中止后,未按期退出工作场所者;

2.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书,选择两名及以上的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动态、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在同行评议的基础上,提交交叉平台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学术委员会根据下述原则进行项目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答辩。

(1) 项目是否具有先进性和重要性,是否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2) 研究思路、技术途径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有明显的学术和技术意义,是否会产生明显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3) 研究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申请者是否有能力按时完成。

4.项目申请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交叉平台批准后立项。并正式接受申请人为分析中心客座研究人员。

5.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通知,编制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分析中心。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研究必须按照申请书制定详细计划(包括阶段计划、工作进程、预期阶段成果等),并与交叉平台签订项目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实际来分析中心开展研究工作。

3.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大胆创新、允许合理失败。为此,采取“11模式,即由交叉平台学术委员会进行中期评估,根据第一年执行情况决定第二年是继续还是中止资助。凡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报学术委员会审批。

4.项目组每年必须在交叉平台学术年会上作年度研究工作进展学术报告。

5.项目到期后分析中心关闭所提供研究场所,停止样品测试优惠服务。

 

五、项目成果的管理

研究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分析中心提交下列技术档案资料:

(1) 项目总研究报告;

(2)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

(3)利用交叉学科研究项目资助获得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南京大学交叉学科研究项目资助”字样,英文翻译统一为“Supported by the Discipline Crossing Foundation of Nanjing University”。

(4)交叉平台按科技处规定的期刊等级予以一定的免费测试机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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